
幣圈白話文的每日整理,寫給還在觀望、或剛買一點的人。今天的主角不是幣價,而是三則跟「你的錢還在不在」有關的消息。
最後更新:2026 年 10 月 25 日。原始新聞日期維持不變;後續官方補充另標日期。
今天只要記得三件事
- BitMart 於 2026 年 7 月 26 日公告有序停止交易平台業務;BitMEX 同月也宣布關閉交易所。後來的重整與提款安排須另看各自公告。
- 台灣銀行與虛擬資產服務商的防詐照會規則於 2026 年 7 月 20 日修正發布施行,照會須有疑似詐欺控管或辨識交易的必要。
- 歐盟加密資產服務商(CASP)的 MiCA 過渡期於 2026 年 7 月 1 日屆滿;穩定幣服務與台灣專法的施行、換照另有規則。
今日焦點:交易所退場潮
發生什麼事
CEX(中心化交易所,就是平台代管資產的那種)BitMart 於 2026 年 7 月 26 日公告有序停止交易平台業務:7 月 26 日 01:30 UTC 起逐步停收新註冊、充值及新部位,8 月 26 日 01:00 UTC 停止現貨、期貨等交易;當時原計畫於 2027 年 1 月 31 日 15:59 UTC 停止平台營運。這是交易平台的安排,不等於所有關係企業已清算。(BitMart 7 月 26 日公告)
BitMart 原公告「強烈建議」用戶在 2026 年 8 月 26 日 01:00 UTC(台北 09:00)前完成身分驗證與平倉,05:00 UTC(台北 13:00)前送出提款申請。這是建議處理時間,不是逾時就自動喪失資產或提款權的期限。(原公告提款安排)
公告說提款仍可申請;未在建議時間完成者會進入另行處理程序。申請可能須補做 KYC、資金來源、制裁或地址查核,處理時間並無固定保證,送出申請也不代表已完成審查或上鏈。(BitMart 原公告)
背景脈絡:這不是單一事件
BitMEX 於 2026 年 7 月 23 日公告,營運商 HDR Global Trading Limited(塞席爾)董事會決定關閉 BitMEX Exchange,於 9 月 23 日 04:00 UTC(台北 12:00)生效,並立即停止新帳戶註冊。這是整間交易所關閉,不只是個別期貨下架,也不等於營運法人已解散。後續官方補充:9 月 23 日善後頁確認交易、充值及新部位已停止,登入、紀錄與提款仍保留;提款受最低金額及必要 KYC 限制,剩餘帳戶餘額依通知收費。7 月原通知列年率 1% 按月收取,餘額不超 50 美元等值者收 50 美元等值,後續可預告調高;個人現行門檻與費用仍須核對官方帳戶通知。(7 月關閉公告、9 月善後頁)
後續官方補充:BitMart 8 月 21 日提出替代全面退出的潛在重整與分階段恢復構想;9 月 30 日提出初步指示性提案,列出前期分配、追償代幣與投資/可能未來盈利相關代幣等選項,預期 10 月諮詢、12 月或 2027 年 1 月向相關法院提出計畫。這些是有條件提案,不能當成已獲法院核准、已重開或保證每戶全額取回。(8 月 21 日公告、9 月 30 日初步提案)
為什麼跟你有關
幣放在託管交易所時,通常由平台控制私鑰,你透過帳戶指示平台處理提領。實際權利仍須看契約與適用法律;帳面餘額不代表你已掌握鏈上轉帳的控制權。
平台停止交易後,提款可能另有流程與費用:建議處理時間、最低提款額、身分驗證與資金來源查核都要分開看。停止交易不代表資產自動歸零,但也不能保證任何餘額都能立即、免費取回。
還沒進場或剛進場的人該注意什麼
- 定期確認自己在用的平台還在正常營運,官方公告信不要當垃圾信丟掉。
- 平台公告退場時,盡早依官方建議處理,並分清停止交易時間、提款安排與後續審查條件。
- 不要把所有資產集中在單一平台。
- 知道「自我保管」(把幣提到自己掌握私鑰的錢包)這個選項存在,再決定要不要用。
怎麼判斷一個平台值不值得放錢,可以參考加密貨幣交易所怎麼選;想了解自我保管是怎麼一回事,可以先看加密貨幣錢包怎麼選?種類與設定教學。
其他要聞
台灣金管會:銀行與幣商防詐聯防機制上路
金管會於 2026 年 7 月 20 日修正發布「金融機構及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防制詐欺犯罪危害應遵循事項辦法」,第 73 條規定自發布日施行。第 5、14 條讓銀行與虛擬資產服務商在疑似詐欺帳戶控管或辨識交易有必要時,照會銀行、電子支付、信用卡或虛擬資產服務商,取得姓名、開戶日、交易目的及異常監控等法定項目;原則上須在 5 個營業日回覆,符合條件得延長。這不是任意交換所有客戶資料。(金管會現行辦法)
第 64~69 條另規定剩餘資產發還:警示虛擬資產帳號內須仍有被害人交付、尚未被提領或移轉的資產,業者接獲司法警察書面發還通知後得辦理,也可先變賣為現金。須核身分、報案文件與切結,依尚存金額及匯入順序認定;有其他扣押或保全時優先依其命令,交易糾紛或複雜案件循司法程序。這不保證追回已轉出的鏈上資產,也不由政府或平台補足不足額。(第 64~69 條)台灣業者資訊可另參考台灣虛擬貨幣交易所介紹。
白話一句:照會與發還各有必要條件;被詐騙後應保存轉帳與報案資料,依司法警察及業者通知辦理。增加處理路徑,不等於保證全額追回。
歐盟 MiCA:服務商過渡與穩定幣規則要分開看
ESMA 2026 年 4 月 17 日聲明確認,加密資產服務商(CASP)的 MiCA 過渡期最遲於 2026 年 7 月 1 日在全歐盟屆滿;未取得所需授權的業者應有序退出或轉移客戶。這是服務商的過渡安排,不能直接當作所有穩定幣同日首次適用規則或每家交易所的下架日。(ESMA 4 月聲明)
USDT(泰達幣)以錨定美元為目標,但次級市場價格仍可能偏離 1 美元。直接向 Tether 贖回另須符合其驗證客戶、最低金額、費用、銀行帳戶與支援鏈等條件,條款也容許在法律、安全或風險情況暫停服務。不能把持幣直接等同隨時無條件兌回美元。(聯準會穩定幣研究、Tether 2026 年 2 月 26 日條款第 4、6 節)
穩定幣發行人及相關服務另有時程。ESMA 2025 年 1 月 17 日對不合 MiCA 的資產參照代幣(ART)與電子貨幣代幣(EMT)交易、公開要約相關服務,曾提出 1 月底限制及第一季末前只賣不買的安排,當時並區分單純保管、移轉。後續官方補充:2026 年 10 月 8 日監理意見要求各國主管機關檢視所有 CASP 服務,包含保管與移轉,不得維持或促成不合規 ART/EMT 在歐盟的可取得性;既有曝險須盡快、最遲於該意見公布後 3 個月補救。僅得為保護既有客戶及有序退出,提供必要、限時且受監督的清算、轉換、提款、移轉或保管,不能新增買入或維持市場供應。這不是宣告全球個人持幣犯罪或資產自動沒收,也不能把 2025 年的保管說法當成現行永久豁免。(2025 年聲明、2026 年 10 月 8 日意見第 21~27 段)
白話一句:發行人的資格與平台能提供的服務要分開看。Circle 於 2024 年 7 月 1 日公告,其法國實體取得 ACPR 電子貨幣機構許可並在歐盟依 MiCA 發行 USDC、EURC;這個具名例子不等於證明「前十大穩定幣僅兩幣完整授權」,合規也不等於保本。(Circle 公告)想補基礎可看穩定幣是什麼與USDT 泰達幣是什麼。
台灣《虛擬資產服務法》:換照期限從施行後起算
立法院於 2026 年 6 月 30 日三讀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7 月 22 日公布。法規頁仍註明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第 56 條規定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不能將三讀日或公布日直接當成換照起算日。(金管會新聞稿、法規第 56 條)
第 55 條規定,施行前已完成洗錢防制登記的虛擬資產服務商,或已依規定提供相關服務的金融機構,應於施行後 12 個月內申請許可、21 個月內取得許可證照;取得許可證照的期限必要時可延長 3 個月,以一次為限。(第 55 條)
白話一句:許可制已有法律依據,但實際換照仍要看施行日與過渡規定;不能把現有洗錢防制登記當成已全面換得新許可。
配置視角
今天這三則新聞,沒有一則跟幣價有關,卻全都跟「你能不能拿回你的錢」有關。交易所會關門、監理會改規則、同一顆穩定幣在不同法域的待遇也不同。
託管風險、平台風險、監理風險,是與價格波動並列的另一類風險。歷史上不少人的重大損失,不是來自看錯行情,而是來自資產剛好放在一個後來出事的地方。
本文為公開資訊整理與觀念教育,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加密資產價格波動劇烈且可能大幅損失,進場前請自行研究並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



